第474天(2026-04-19)-主日-第十三篇• 在我们肉体中律法的捆绑(二)(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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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节与注解
读经:罗七7~25
2 三个律 7~25
【罗7:7】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?律法是罪么?绝对不是!只是非藉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;非律法说,“不可起贪心,”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
【罗7:8】然而罪藉着诫命得着机会,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面发动,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【罗7:9】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,但是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【罗7:10】那本来叫人得生命的诫命,反倒成了叫我死的;
【罗7:11】因为罪藉着诫命得着机会,诱骗了我,并且藉着诫命杀了我。
【罗7:12】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的,诫命也是圣的、义的并善的。
【罗7:13】这样,那善的是叫我死么?绝对不是!然而罪为要显出真是罪,就藉着那善的叫我死,使罪藉着诫命成为极其罪恶的。
【罗7:14】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灵的,但我是属肉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
【罗7:15】因为我所行出来的,我不认可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作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作。
【罗7:16】若我所作的,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就同意律法是善的。
【罗7:17】其实,不是我行出来的,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。
【罗7:18】我知道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肉体之中,并没有善,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【罗7:19】因为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
【罗7:20】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,就不是我行出来的,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。
【罗7:21】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,就是那恶与我同在。
【罗7:22】因为按着里面的人,我是喜欢神的律,
【罗7:23】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思的律交战,藉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,把我掳去。
【罗7:24】我是个苦恼的人!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?
【罗7:25】感谢神,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!这样看来,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,却用肉体服事罪的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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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读经
第十三篇 在我们肉体中律法的捆绑(二)(中)
三 罪(与死)的律
然而,我们肢体中有第三个律,罪的律,与善的律交战。我们已经看见,罪的律是在我们堕落身体(肉体)的肢体中(17~18、20、23)。它一直与善的律交战,并把人掳去(23)。每当善的律响应神的律,并想要履行神的律的要求时,我们肉体中恶的律就被唤醒。善的律若不响应,恶的律可能仍潜伏,好象在睡觉。然而,当恶的律知道善的律在响应时,恶的律似乎就说,“你要照着神的律行善么?我不许可这事!”恶的律与善的律交战,并且必定把我们掳去。因此,我们成为那在我们肢体中罪的律的俘虏。这不是道理;这是我们生活的历史。
“作丈夫的,要爱你们的妻子”。这命令听起来很好,也容易履行。这命令赐下时,人心思中善的律立刻响应:“是的,我愿这样作”。然而,他肉体中恶的律知道这点并回答:“你要履行这律法么?你不知道我在这里么?”结果乃是失败。他没有爱妻子,反而打她一巴掌,或在怒中扔刀叉。作妻子的也有类似的经历,她们凭自己想要遵守律法;这律法告诉她们要服从自己的丈夫。妻子心思中善的律喜欢这命令,并且说,“我愿顺从。作为一个好妻子,我当然必须使自己服从丈夫。我愿这样作”。妻子若这样说,她会发觉另一个律在伺机攻击。恶的律会说,“你信你能这样作么?我在这里给你看见你不能”。结果又是失败。她没有服从丈夫,反而对他生气。几分钟以后,她就为着她可怜的光景流泪。这是罗马七章的经历。
在罗马七章我们看见三个律:第一个律,神的律,命令并要求;第二个律,我们心思中善的律,很快响应;第三个律,我们肢体中罪的律,总是儆醒,与我们心思中善的律交战,并打败我们,掳掠我们,监禁我们。每个律都有各自的一面。罗马七章描述我们每个人的经历。甚至今天你也可能继续重复罗马七章。不要以为你有什么不一样。然而,照着神的经纶,罗马七章不是必需的。我们在前面有一篇信息中曾指出,罗马八章是接续罗马六章。然而,由于我们可怜的情形,我们需要罗马七章暴露我们,并帮助我们。
有些基督徒坚持说,罗马七章是必需的,就经历而言,它必定介于罗马六章与罗马八章之间。有些好基督徒持守这观念。你仍固守罗马七章必须介于六章与八章之间的观念么?毫无疑问,罗马七章描述保罗个人的经历。圣经教师当中的争辩,与这经历发生的时间有关—在保罗得救以前或以后。有些人相信罗马七章是罗马六章之经历的继续,但我们若仔细读罗马六至八章,就会发现罗马七章是说到保罗得救以前的经历。在七章二十四节保罗说,“我是个苦恼的人!”在八章一节他说,“如此,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没有定罪了。”罗马八章一节证明,罗马七章所叙述的经历发生在保罗得救以前。这不是他目前的经历,因为他说,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没有定罪了。所以,罗马七章的经历发生于保罗在基督里以前;那是他得救以前的经历。
那么为什么在罗马六章以后,保罗觉得需要描述他得救以前的经历?他把这经历包括在内,是要证明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。我已经提过,保罗写罗马七章是要解释六章十四节“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”这短句。罗马七章告诉我们,我们在律法之下时是旧人。我们的旧人仍活着时,我们是在律法之下。然而,我们成为重生的新人,就不再在律法之下,因为我们在律法之下的旧丈夫,旧人,已经钉了十字架。然后保罗接着叙述,任何人在律法之下是何等可怜、苦恼!保罗似乎说,“亲爱的圣徒,你仍然想要在律法之下么?你若要,让我告诉你关于我从前的经历。律法不会帮助你;律法诱骗你,并且给罪机会在你身上发动。律法甚至杀了你。你不该想要再在律法之下。但即使你想要在律法之下,你也绝不能遵守律法。”然后保罗描述他得救以前经历的完整故事。他说神的律要求他,他心思中善的律响应神的律,但他堕落身体之肢体中罪的律与他心思的律交战,击败那律,并把他掳去。保罗的结语是:“我是个苦恼的人。我的身体是那属这死的身体。我无法逃避。”因此,罗马七章是保罗得救以前经历的记载,这记载证明我们无法遵守律法,并鼓励我们不要试着遵守。每当我们想要遵守律法,第三个律—罪的律,就把我们掳去。堕落的人不可能遵守律法。
神赐给我们律法,用意不是要帮助我们。其目的是要激动撒但搅扰我们。神赐给我们律法,用意是要暴露我们里面罪恶的律。我们若以为我们必须遵守律法,就完全错了。我们不够刚强以履行律法的要求。你岂不知在你里面恶的律,实际上就是撒但有权势的人位么?你这堕落的人能击败撒但么?不可能。他是巨人,与他相比,你是弱者。你是软弱的,你里面善的律也是无能的。你虽有善的意愿和积极的愿望,却无法履行。作为旧人,你只适于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埋葬,你在六章六节就已经如此。你不该把埋在坟墓里的人拖出来,期望他遵守神的诫命。你心思中善的律代表你的力量,你肉体中恶的律代表撒但的权势。既然撒但比你的力量更有权势,你就绝不能击败他,反而每当你想要遵守神的律法时,你总是被他掳去。这是罗马七章正确的意义和领会。
罗马七章虽然是描述保罗得救以前的经历,却说出了大多数基督徒得救以后的经历。我不信有一个例外。我们得救以后,都完全响应神的律。想想看一位刚得救的年轻人的例子。他已悔改,并向主彻底认罪。他得救那天晚上就定意,对自己说,“我不该再那样为人了。我不该作从前所作的恶事,今晚我定意,绝不再作那些事。”然后这新得救的人向主祷告:“主,我为我从前的生活方式难过。从现在起,我要作个好基督徒。我不要再作那些事了。”这年轻人乃是所有真基督徒典型的代表。当我是个年轻的基督徒时,我这样作了无数次。我们在主面前都作过同样的事;但我们都能见证,我们定意作的,我们作不到。我们就是我们所是的—里面有善的律的人。我们得救以后,我们心思中这善的律响应我们外面神的律,我们就定意作更好的人。
有些基督徒错误地告诉人,他们里面一点善也没有。有些传道人这样说;有些教授就与他们争辩:“我不信这点。我能证实我里面的确有善。我孝敬母亲,也真心爱她。那岂不是我里面的善么?我也曾定意不要不公平地对待学生。那岂不是说我里面有善么?你怎能说人里面没有善?”我们对这话必须谨慎,如保罗写罗马七章时一样。保罗说,“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肉体之中,并没有善。”他若没有这样形容,就会自相矛盾,因为在下一节他提起他立志为善。人有三部分:灵、带着心思的魂以及有许多肢体的身体。住在我们堕落身体的肢体中,并没有善。然而,我们必须记得,神所造的人是好的,所有的人里面都留有一些良善。例如,你若拿一块金属,将它扔在污泥中,它就会被玷污,但它的性质仍是金属。你不能宣称金属不再是金属。人是神造的,神从来没有造坏的东西。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,包括人这神的造物。无论人变得如何堕落,神所造的善仍留在他里面。甚至抢劫银行的人里面也仍有善的元素,那是神所造的元素。
虽然人受造是好的,但当他有分于知识树的果子时,撒但邪恶的性情就注射到他的身体里。知识树指掌死权的那恶者撒但。因此,人吃知识树的果子时,撒但就进到人的身体里。撒但的原则,乃是每样恶事的因素,就是罪的律。在我们的心思里,有神所造的原则,就是善的律。因此,我们若充分领会罗马七章,就会知道我们在哪里,我们里面所有的是什么。我们心思中有善的律,我们肉体中有恶的律,这是两个不相容的律。善的律代表神所造善的原则,恶的律乃是我们肉体中撒但的原则。我们肉体中的撒但恨恶神,诱骗人,且尽其所能地破坏并毁坏人性。因此,每当人的心思凭着善的律想要行善的时候,恶的律立刻起来争战,打败并掳掠可怜、苦恼的人。这是保罗得救以前,当他是热中犹太教者和爱律法者时的经历。他昼夜想要遵守神的律法。至终,他领悟神的律法在他以外,符合神的律之善的律在他心思中,每当他要行善的时候,他肢体中另有个律就与他心思中善的律交战,把他掳去,并使他成为苦恼的。保罗发现他的身体是属死的身体。在遵守神的律法上,在行善讨神喜悦上,这属死的身体就象尸体一样。保罗领悟,由于罪那有权势的元素住在他堕落的身体里,他是个没有指望的人。这是罗马七章所描绘清楚的图画。我们一旦看见这幅图画,就会赞美主,祂无意叫我们遵守祂的律法。
罗马七章启示,争战在我们里面猛烈进行。那响应神的律之善的律,在我们的心思里,而罪的律在我们的肢体中,与善的律争战。争战极为激烈。有些圣经教师说,罗马七章的争战与加拉太五章的相争是一样的。然而,二者是不同的。我们若查考加拉太五章,就会看见其间的不同。然而,在我们转向加拉太五章以前,我要说到肉体。
有些基督徒持守一个观念,以为在他们得救以前,他们的肉体中有情欲,而在他们得救以后,情欲就消失了。有一派教训是这样教导人的。这教训说,在我们得救以前,我们的肉体中有情欲,但得救以后情欲就被除去。照着这教训,得救之人的肉体变成良善的。
加拉太五章十六节与这派相对;这节说,“你们当凭着灵而行,就绝不会满足肉体的情欲了。”“你们”当然是指真基督徒。因此,真信徒仍可能满足肉体的情欲,因这样的情欲仍在我们里面。无论我们是多真实的信徒,我们都必须儆醒,不受仇敌欺骗;他也许告诉我们,在我们肉体中不再有情欲了。这样的观念是可怕的,并且误导人。
让我叙述多年前发生在华北的事。某一个灵恩运动在那地区盛行,横扫整个华北。他们说,他们既然接受了圣灵的浸,就不再有任何情欲了。由于这种教训的结果,男女开始同处,宣称他们是属灵的,没有情欲。不久以后,有许多淫乱的事发生,那个运动也就几乎被消杀了。事实上,有一段时期甚至很难传福音,因为中国人主要由于孔子的伦常教训,恨恶任何一种淫乱。因此,那个灵恩运动在华北给了基督教丑名。我们绝不该接受欺骗人的教训;这教训宣称既然我们是神的儿子,并有圣灵,在我们的肉体中就没有情欲。
保罗说,“你们当凭着灵而行,就绝不会满足肉体的情欲了”。他接着说,“肉体纵任贪欲,抵抗那灵,那灵也抵抗肉体”(加五17)。这不是恶的律与善的律之间的争战;这是肉体与那灵之间的争战。肉体与那灵彼此相对。这证明虽然我们凭着灵而行,但我们的肉体中仍有情欲,并且我们的肉体仍是那灵的仇敌。主耶稣说,“从肉体生的,就是肉体”(约三6)。肉体就是肉体,没有什么能改变其性质。绝不要接受一种思想,以为在你成为属灵的以后,你的肉体就改良了。这教训是很大的错谬,并且是危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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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研读
1、在罗马七章我们看见三个律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?
2、罗马七章正确的意义和领会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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